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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

发布时间:2021-03-02 10:42:26  |   点击量:0

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pdf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基本配备以及使用和报废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及配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903—2008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护性能

防御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

3.2

有效使用期

到达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4 基本要求

4.1 企业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同时明确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4.2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组织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进行监督检查;审定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的专业资质和生产许可资质。

4.3 企业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支出。

4.4 企业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采购国家规定的特种防护用品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5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的人员,应根据各作业类别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潜在的危害,配备防护性能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

4.6 企业应监督在其区域内进行作业的外部单位及其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停止作业。

5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配备

5.1 基本原则

5.1.1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等管理部门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识别作业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进行各种作业时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情况等,并为作业人员选择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且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应与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相适应,能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

5.1.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程序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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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类及防护性能

常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类及防护性能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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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作业类别的划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

根据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类别的分类,并结合化工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作业类别及其造成的主要事故类型以及各作业类别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说明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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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并建立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表。

6.2 从业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时,应按要求正确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100%正确使用。

6.4 临时工、外来务工及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应按照规定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由企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或由企业与进入现场的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应配备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进入现场的人员正确穿着或佩戴。

6.5 劳动防护用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对已不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

7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7.1 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程序进行,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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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报废

a)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时遭到破损或

变形,影响防护功能的。

b)劳动防护用品达到报废期限的。

c)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定期检验或抽查不合

格的。

d)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

7.3 对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实行强制定检;检测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完成,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未规定应定期强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安全带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对同批次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处理。

7.4 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封存,建立封存记录,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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